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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评议小组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13浏览次数:309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按照《常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我院分别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生辅导员等成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审核本院的认定工作。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现将2020-2021学年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评议小组名单公示如下:

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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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