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学生班级:
王某某,女,学号:20403107,常州大学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 智能制造产业学院装备201班本科生。
张某,女,学号:20403110,常州大学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 智能制造产业学院装备201班本科生。
江某某,女,学号:18489101,常州大学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 智能制造产业学院车辆181班本科生。
陈某某,女,学号:18463301,常州大学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 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电气183班本科生。
2022年4月16日,王某某和张某无视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私点外卖并隔墙取餐,对我校疫情防控管理带来风险隐患。
2022年4月17日,江某某和陈某某无视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私点外卖并隔墙取餐,对我校疫情防控管理带来风险隐患。
以上行为已违反疫情期间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常州大学学生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纪处分(处理)暂行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等4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疫情期间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
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 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