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6〕3号)以及《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以及学生处助学管理服务中心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评审对象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本科学生。
二、评审名额与奖励金额
本年度奖励本科生1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评审依据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10%(含10%,下同)。综合考评成绩也应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须在评选范围内前10%;
2.其他评审依据请详见附件2《机械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比量化计分细则》。
四、申报程序及评审要求
申请报名:申请学生于9月21日下午16点前将附件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份和附件3《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自评加分表》一份及相关加分材料(证书、证明复印件一份)交至辅导员处报名初审;
评审时间:2026年9月22日,下午14点;
评审地点:主楼W1606;
评审方式:请对应附件2《机械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比量化计分细则》准备终审材料,现场提交,审核小组对申请人量化计分材料进行鉴定答辩,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综合量化计分成绩顺序确定推荐名单。
终审材料包括:
1、附件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份
2、附件3《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自评加分表》一份;
3、个人加分材料(证书、证明复印件一份);
4、附件4《诚信承诺书》一份。
预推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