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实验中心: 为了深入推进我院教学改革和课程思政建设,培育教育教学成果,根据《常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常大[2020]19号)、《常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意见》(常大[2017]256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本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应依据《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2020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致力于研究和解决人才培养中面临的是关键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遴选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 二、申报要求 1.所申报项目能服务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决策,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2.项目研究方案能体现改革精神,具有一定的理论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创新性。预期成果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能起到示范指导作用,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3.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育管理与教辅人员均可申报。 4.与已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再重复立项; 5. 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已有在研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能为1位。课程思政专项课题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程序 1.对照课题指南,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合部门力量,制定具体的研究重点,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学院组织评审。 2.课题负责人填写《常州大学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表》或《常州大学课程思政专项课题申请表》(附件3和附件4),将此表一式二份于11月4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马燕文老师处。(纸质版一式二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经费管理 1、资助额度:重点课题5000元/项,一般课题2500元/项 2、资助方式:立项后先资助50%,中期检查合格后资助剩余的30%,结题并通过校级教育研究课题认定后资助剩余20%。 五、检查、验收办法 1、本次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课题组应在两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如不能按期完成,须向学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2、阶段检查:中期检查一次,对照课题目标,着重检查课题的进展状况、经费使用等情况。对于无故中断课题研究或工作开展情况差的课题组,除返还课题资助经费外,还将取消该课题负责人今后两年内申报课题的资格。 3、申报的研究课题必须明确课题预期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要求见附件2。 六、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4日 七、其他事项 申请表格《常州大学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3)、《常州大学课程思政专项课题申请表》(附件4),请自行下载填写。
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 2020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