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浏览次数:469

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 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关于申报2023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系、部、实验中心:

为了深入推进我院教学改革和课程思政建设,培育教育教学成果,根据《常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常大教〔202126 号)、《常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意见》(常大〔2017256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推荐及2021年省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课题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应依据《课题指南》(附件1),致力于研究和解决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课题必须从学校推荐选题中产生(参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推荐及2021年省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课题指南编号参见附件1。出版社合作类课题(附件2)一并参加内遴选。所申报项目能服务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决策,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项目研究方案能体现改革精神,具有一定的理论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创新性。预期成果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能起到示范指导作用,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2.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育管理与教辅人员均可申报。

3. 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已有在研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与已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再重复立项。课题负责人不得超过2。课程思政专项课题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 学院专业申报数量不作约束,适当向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倾斜,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课题应占75%以上。列入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育点项目的专业应积极申报。

5. 2021年和2022年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项目(主持人为高校获奖项目优秀指导教师)申报与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课题,未获批立项者仍视同学院资助项目。

三、申报程序 

1.对照课题指南,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合部门力量,鼓励跨学科申报,制定具体的研究重点,由课题主持人向学院提出申请。

2.课题负责人填写《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于828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王心琰老师处。其中附件3 PDF版(申报表在前,支撑材料在后)命名格式为省教改课题申请表-主持人姓名

3.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遴选并汇总高质量申报项目上报学校。

4. 通过学院评审的项目,由课题负责人93日下班前将申请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上传至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

四、经费管理

1、资助额度:学院资助课题5000/,校级及以上资助的课题不重复资助。

2、资助方式:立项后先资助50%,中期检查合格后资助剩余的30%,结题并通过校级教育研究课题认定后资助剩余20%

五、检查、验收办法

1立项课题建设周期为两年。课题组应在两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如不能按期完成,须向学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2学院组织中期检查一次,对照课题目标,着重检查课题的进展状况、经费使用等情况。结题验收由学校组织,验收不合格的课题取消立项,除返还课题资助经费外,还将取消该课题负责人今后两年内申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资格。

3、申报的研究课题必须明确课题预期的研究成果,验收时按学校验收标准统一执行,可以是教学研究论文、教材或可操作的实践方式以及实践取得的成效等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必须与课题高度相关,并写明项目编号。学院资助课题发表教研论文不少于3篇,至少2篇论文的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课题负责人。课程思政项目验收依据《常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意见》

六、申报截止时间

2023828

七、其他事项

申请表格《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请自行下载填写。

 

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 智能制造产业学院

2023720

附件1 课题指南.pdf

附件2 出版社合作类课题选题方向及计划立项数.pdf

附件3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docx 

附件4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