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大首页 | 机械工程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中心管理体制

学校规章制度
中心管理体制
实习操作规程
项目团队管理

中心管理体制

“中心”是学校二级学院下的教学单位,由学院副院长分管,实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中心”建设由相关学院协助,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协调,教学任务每学期由教务处直接下达。中心设一位副主任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运行,三个部长分别负责实习教学、实验教学和“中心建设”及开放、培训工作的实施与管理。为加强“中心”的规划和建设,成立有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中心”实践教学体系和队伍建设进行督导。

“中心”下设3个部和一个办公室,三个部为:实习教学部、实验教学部和工程及培训部。实习教学部下设的实践模块和实验教学部的各实习室均设有兼职设备管理与维护责任人1名,负责本室环境卫生、安全与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保养和维护,维护实验室正常运行,同时兼任安全责任人,同时中心设有1名专职资产管理员。